排污监测即将成为常态
日前,在环保部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后,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筛选原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中对重点排污的规模以及适用行业做出了更详细的说明,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承载力、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结合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的重点企业等条件,确定本辖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按《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名录确定完毕后,届时全国统一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将上线,确保企业监测数据实时公开,社会可以有效的进行监督,实现对全国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的集中发布。
同时企业要对在线监测设备运维质量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在污染源在线监测信息公开方面,环保部门不再对在线监测数据做有效性审核,这意味着,今后公众看到的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与环保部门看到的是完全一致的,企业对在线监测设备的运维质量和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今后排污企业要按照国家要求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保证正常运维,如果企业运维不了,那就请专业的第三方去运维,企业要定期对监测设备进行比对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在线监测数据以及手动监测数据要向社会公开。环保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将对设备运行的规范与否,数据真实、有效与否进行检查。”